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一次性告知书
事项名称
退役士兵安置
办理依据
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
办理机构
泽州县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
申请材料
退役士兵退伍证,行政介绍信
受理条件
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回到原征集地后,30日内分别持退伍证、行政介绍信、户口薄、《优待安置证》或者安办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县安置办报到,安置办为其办理接收登记手续。
材料审核标准
安置办审核档案及相关材料,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即时开具落户介绍信,将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及相关材料整理,填写《审批表》报市安置办审批
办理流程
安置办审核档案及相关材料→为退役士兵即时办理落户手续→将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及相关材料整理,填写《审批表》,报市安置办审批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→落实工作单位,开出介绍信→对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,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→对要求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流程办理手续
办理地址
泽州县民政局
联系电话
20330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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